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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收文管理制度

2013年05月28日 10:01  点击:[]

(测绘发〔2012〕12号)     

为做好收文管理工作,做到文件的传阅、办理、归档及时有效,防止文件泄密、遗失事件的发生,以便完整、系统地保存学院在公务活动中收到的公文、提高文件的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收文办理

对外收文均由办公室办理,办公室公文秘书收到公文后,须在收文专用登记薄上认真登记好收文时间、发文机关、文件标题及其他文件处理事项。

公文秘书整理登记后,需粘贴《公文阅、办情况登记表》,按公文时效性,对急办、待办、一般性公文进行分类,送交学院行政负责人签署阅批意见。

机要文件,均由机要人员拆封并做好保密工作,在专用登记簿上登记后交主要领导签批。

2、收文传阅

有关领导收到办公室公文秘书呈送的文件后,应及时阅批,以便及时传阅和办理相关工作。院属单位收到领导批阅或办公室转来的文件后,应及时办理并在《公文阅、办情况登记表》上签字。公文秘书对传阅的文件,按照文件传阅流程做到及时快捷。

3、收文存档

领导签批、传阅后的文件,需要归档的,办公室公文秘书应做到及时归档,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对秘级文件的处理按照《保密法》和保密文件处理规程办理。

承办文件交办事项的单位,领取文件时需在借阅登记上签字,文件办理后及时送交办公室,由办公室按照文件管理要求及时归档。

附件:测绘学院公文阅、办情况登记表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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