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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学习活动安排意见

2013年03月15日 16:58  点击:[]

各党支部、系:

根据校党宣[2013]1号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政治理论学习活动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学习主要内容

党的十八大精神;2013年全国、全省“两会”精神;第21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新党章;学校“两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反腐倡廉的学习教育、普法学习教育、大学生形势与政策教育等活动。详见附件(学习指导计划)。

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需要,对学习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充实。

二、组织领导

1.各党支部、系要加强对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组织领导,按照院党委的统一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各党支部书记和系主任为本单位政治理论学习第一责任人。

2.院党委负责全院政治理论学习活动的检查、指导和考核工作。检查各党支部、系政治理论学习的开展情况和学习记录。

三、具体要求

1.中心组学习要认真落实“六个一”(成员每人每年撰写一篇心得体会,撰写一篇调研报告,公开发表一篇理论文章,作好一场报告或讲一次党课,自学一本好书,做好一本学习笔记)和“两簿齐全”(签到簿、记录簿齐全)的要求。中心组学习原则上每月一次,每学期集中学习研讨时间不少于6次。处级干部要利用高等教育管理干部培训平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遴选学习内容,自觉开展在线学习。党员和教职工的政治理论学习可同时进行,也可分开进行,每月不少于2次。各党支部、系在保证学习内容、时间要求的前提下,可以结合实际适当调整。

2.政治理论学习可以采取集中学习、自学、座谈会、专家报告会、专题研讨、实地调研考察、网上学习、看录像等多种形式,要把主题学习、经验学习、典型学习有机结合起来,拓宽渠道,创新载体,努力提高政治理论学习教育活动效果。

3.进一步加强对“形势与政策”课的研究,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开展,不断提高教学效果。

4.各系、党支部要抓好集中学习的“内容、时间、地点、人员、纪录”五落实,做到学习前有组织、有计划、有准备,学习过程有记录,学习后有实际效果、有经验总结。教职工和党员要根据单位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开展自学,完成各项规定学习任务。

附件:

1、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计划

2、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党员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计划

3、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指导计划

                    

                                      中共安徽理工大学测绘学院委员会

                                           二○一三年三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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