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绘政〔2013〕32号)
为加强我院安全工作,进一步规范办公室、教师工作室、研究生工作室空调安装、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1、教师在工作室安装空调和移机需向院办书面申请,认真填写《安徽理工大学空调器安装申请表》经系主任签字后报学院行政办公室;由院办和后勤集团水电科确认空调负荷、安装地点、安装空调专用电源和电表后,方可安装。
2、每个系在其公共集体活动房间安装一台空调机,其空调购置、安装、维修与电费由学院支付。
3、我院教师在其个人工作室安装空调和由教师在其研究生工作室自费安装空调,其专用电源、电表安装及材料费由本人支付。
4、安装的所有空调机均应按照国家节能降耗的要求,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16℃。
5、本院所有空调使用时均应符合下列环境温度要求:冬季连续三天最低环境温度为0℃及以下的时间段;夏季连续三天最高环境温度为33℃及以上的时间段。
6、教师对其工作室、导师对其研究生工作室负有安全责任,要重视安全防范工作,要加强对研究生的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按规定签订安全责任书。凡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的,教师(导师)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7、根据学校规定,寒暑假期间实验室、工作室实行停水停电封闭管理;假期研究生工作室实行学院统一集中管理。如有特殊工作任务需要使用,使用者应正式报告,经系主任签字后报学院和后勤集团批准。
8、学院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凡不按规定时段、规定温度使用者,使用不当出现明显浪费行为者,责令其责任者作出深刻检讨,视其情节停止其空调使用一周至四周。
测 绘 学 院
二○一三年十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