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开展2025年研究生学年总评及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校党政办〔2025〕199号)要求,依据《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校政〔2024〕163号)等文件,为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具体成员构成如下:
主任:王磊、范洪喜
委员:王磊、范洪喜、孟静、王世航、刘超、张震、郭庆彪、郭辉、杨旭、胡超、杨震、2名研究生代表
二、学年总评
学院组织2023级和2024级的硕士研究生进行学年总评。研究生要认真填写《研究生学年考核鉴定表》,在学年总评结束后及时归档。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
1、评选方式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校政〔2024〕163号)、《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执行。学校下达的我院国家奖学金推荐名额为5人,采取差额评审、等额向学校推荐方式。国家奖学金申请人需要进行公开PPT汇报答辩,时间为9月17日上午10:00开始,地点为学院北503会议室。
2、答辩规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者需要在学院集中汇报答辩。规则如下:
(1)答辩方法及时间
要求申请人采用PPT汇报,每个人汇报答辩时间为10分钟。
(2)汇报答辩主要内容
①思想表现。包括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参加集体活动及获得的荣誉、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方面。
②创新及发展潜力。包括专业知识、学科前沿掌握、学位论文研究思路以及创新能力等。
(3)投票方式确定初步名单
评审委员会委员采用投票方式决定获奖的初步名单。
四、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按照《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校政〔2021〕111号)、《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校政〔2024〕163号)执行。学校下达的我院具体指标如下:一等31人;二等47人;三等63人;四等17人。指标分配方案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决定。
综合学业奖学金在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中评选,主要考察研究生2024-2025学年(自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止)综合情况。主要从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学术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切不可仅仅依据课程成绩简单计分排序。具体评选方法见《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办法(试行)》。
新生学业奖学金在2025级硕士研究生中评选,原则上按照生源质量、入学方式与综合成绩等实际进行综合评定来确定获奖学生推荐等级及名单,相同入学情况下,以综合成绩的排序进行等级确定,其中一等学业奖学金评选比例不得超过40%。
五、先进个人评选
“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参评对象为2023级、2024级硕士研究生;学校下达的我院具体指标如下:优秀研究生31人;优秀研究生干部10人。指标分配方案由评审委员会综合考虑决定。
六、报送材料
1、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有:《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主要学术研究成果汇总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推荐学生基本情况一览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情况备案表》,申请人相应科研成果的支撑材料原件(凡是被收录的论文,需提供检索报告原件)。
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及先进个人相关材料
所需提交材料有:《安徽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申请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先进个人推荐学生汇总表》《安徽理工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推荐学生汇总表》。
上述相关表格模版请到研究生院官网下载。
七、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1.个人申请(9月16日之前完成)
学院发布2025年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通知,公布学院评审实施细则。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申报成果材料均需以安徽理工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并提供原件(期刊、著作、批文、证书、合同、业绩等)及复印件进行核查,被SCI、EI收录的论文,须提供收录证明及相关分区报告;网络首发及在线发表(online)的论文可认定为已收录论文,其他录用类型不计入有效学术成果;当年发表论文在学校“预警期刊”目录期刊的不计入有效学术成果;当论文出现共同第一作者时,只认定第一排序作者。所有证明材料另附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经导师签字确认、加盖学院公章。9月16日上午10点之前申请者将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年级辅导员处。
2.学院初评及公示(9月25日前完成)
学院在研究生申请、资格审查、成绩统计、成果核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指标进行初评。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研究生分类评审。学院评审委员会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初评结果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审核。
3.学校审定及公示(10月18日前完成)
学校召开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先进个人等名单。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八、工作要求
1.研究生奖助学金的评审工作,坚持平等、回避、公正、保密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对研究生奖助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学生,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提出申诉,学院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奖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3.获得研究生奖助奖学金的学生如在申请和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一经核实,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放的研究生奖助奖学金,并按校规校纪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安徽理工大学空间信息与测绘工程学院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