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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绘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细则

2013年03月18日 10:16  点击:[]

(测绘发〔2011〕2号)
根据学校《安徽理工大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10〕125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测绘学院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见校发〔2010〕125号文件。
二、推荐条件
(一)一至四级岗位
按校发〔2010〕12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五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或任副教授职务满8年,聘期考核合格。受聘副教授岗位期间,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有较好的科研业绩,承担硕士生指导工作,在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可以申报副教授五级岗位。
1.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四名,三等奖前三名);或三类科研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2.省部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以上项目的主要完成人(特等奖前五名,一等奖前四名,二等奖前三名);或校级教学成果奖第一名;
3.二类科研课题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或主持三类科研课题1项;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2项;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3项以上;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20万元以上;
4.出版本学科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主编或副主编);或出版10万字以上专著1部(第一或第二作者);
5.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以上;
6.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版权持有人(排名第一);
7.教学效果达三类以上。
(三)六级岗位
具有博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2年,或具有硕士学位、任副教授职务满3年,或任副教授职务满5年,聘期考核合格。受聘副教授岗位期间,积极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有一定的科研业绩,承担硕士生指导工作,在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中做出较为突出的贡献。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可以申报副教授六级岗位。
1.获二类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或三类科研奖励的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五名,二等奖前三名、三等奖前二名);
2.三类科研课题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或主持四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3项以上;或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3.出版本学科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参编);
4.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5.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版权持有人(排名前三名);
6.教学效果达四类以上。
(四)七级岗位
任副教授职务且年度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受聘副教授岗位期间,积极完成学校和学院安排的教学和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承担硕士生指导工作,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科竞赛等工作。
(五)八级岗位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5年或博士后出站,聘期考核合格。受聘中级岗位期间,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积极参与课程改革、专业建设、学科建设和学科竞赛工作。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可以申报讲师八级岗位。
1.获三类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一等奖前6名,二等奖前4名,三等奖前2名);
2.三类科研课题参加人;或四类科研课题主要参加人(前三名);或主持五类科研课题1项以上;
3.参编出版本学科规划教材1部以上;
4.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四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以上;
5.任职期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量平均排名位于所在系前30%;
6.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考核优秀2次以上;
7.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版权持有人。
(六)九级岗位
在中级岗位上任职满3年或获博士学位,年度考核合格。受聘中级岗位期间,积极完成学院安排的教学、科研任务,教学效果良好。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2条,可以申报讲师九级岗位。
1.获三类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教学成果奖;
2.五类科研课题主要参加人(前三名);
3.参编出版本学科教材1部以上;
4.在四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5.任职期间超额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量平均排名位于所在系前40%;
6.教学效果良好,教学考核优秀1次以上;
7.1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版权参与人。
(七)十级岗位
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且考核合格、能够胜任岗位要求。
(八)十一岗位
具有硕士学位且任初级职务满1年或任初级职务满3年,受聘助教岗位期间,完成教学工作量,可以申报助教十一级岗位。
(九)十二级岗位
具有学士学位且担任初级职务。
三、岗位职责和聘任目标
(一)基本岗位职责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恪守职业道德,维护学校声誉,勇于创新,能够承担并完成受聘岗位工作。
(二)具体岗位职责
1.一至四级岗位
具体岗位职责见校发〔2010〕125号文件。
2.五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3)跟踪本学科发展动态,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一门课程。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主持四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20万元以上;
③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一等奖前三名,二等奖前二名、三等奖第一名);
④在一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以上;
⑤撰写8万字以上专著1部或主编(或副主编)省部级规划教材1部,并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论文1篇;
⑥获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3.六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3)跟踪本学科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科研或教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两门课程。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四类科研课题(前五名)或主持五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5万元以上;
③获二类以上科研奖励三等奖以上;
④在三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不少于2篇或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教研论文1篇,三类期刊上学科论文不少于1篇);
⑤参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⑥获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4.七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本学科(专业)学术梯队建设,指导培养青年教师。
(3)跟踪本学科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指导研究生和本科生,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两门课程。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四类科研课题或主持五类以上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0万元以上;
③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一等奖以上;
④在三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1篇或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教研论文1篇);
⑤参编省部级以上规划教材1部;
⑥获三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5.八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教学团队和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学院的要求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本科生学术与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3)跟踪本学科热点问题,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每年至少为本科生主讲两门课程;协助指导硕士研究生。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五类科研课题或主持校级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5万元以上;
③获三类以上科研奖励二等奖以上;
④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3篇;
⑤参编规划教材1部;
⑥获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6.九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积极参加教学团队和课程建设工作;根据学院的要求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本科生学术与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3)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2万元以上;
③获教学或科研奖励;
④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3篇;
⑤参与学术专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⑥获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7.十级岗位
(1)积极参加本学科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设计,开展学科(专业)建设或课程建设。
(2)根据学院的要求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本科生学术与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
(3)积极开展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4)承担教育教学工作,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5)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6)聘期内教学科研方面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加科研课题1项以上;
②横向项目经费到账1万元以上;
③获教学或科研奖励;
④在四类期刊上发表本学科论文不少于3篇;
⑤参与学术专著、教材、习题集的编写工作;
⑥获四类以上教学效果1项。
8.十一级岗位
(1)根据学院的要求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本科生学术与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
(2)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院安排担任本科生课程主讲或助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5)聘期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或参与编写教材工作。
9.十二级岗位
(1)根据学院的要求担任本科生班主任,承担本科生学术与学业指导工作,积极组织、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学科、科技竞赛。
(2)积极参与本学科(专业)教研或科研工作。
(3)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学院安排担任本科生课程主讲或助课。完成学院规定的教学工作量。
(4)年度考核及教学质量综合测评均为合格以上。
(5)聘期内在正式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或参与编写教材工作。
四、聘任程序、聘任期限、聘用与考核
按校发〔2010〕125号执行。
五、聘任组织
学院成立教师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组,负责学院五级及以下的教师岗位的设置与聘用工作。
组 长:严家平 陈 艺
成 员:余学祥 吴 军 吕伟才 刘 星 王列平 郑礼全 孙 玮
注:本细则中规定的所有条件,均指任现专业技术等级以来的;各类项目、奖项、论文等的分类标准,按教育厅现行职称评审文件(教人〔2009〕1号)执行。
                                     
                                  ******安徽理工大学测绘学院总支部委员会
                                         二○一一年一月十八日

上一条:测绘学院教职工请假和考勤管理办法